融孚所承办的华能澜沧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准设立
  • 2013-02-25

本所高级合伙人王祚君律师及资产证券化团队参与了华能澜沧江第二期水电上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该计划提供交易结构设计等全程法律服务。该计划存续期限5年,计划优先级受益凭证面值总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15,000万元。


日前,招商证券已收到《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华能澜沧江第二期水电上网收费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28号),该计划正式获证监会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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