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孚所再获上海高院指定担任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 2017-01-17

 

    2017年1月11日,融孚所再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嘉定区人民法院
受理的艺谷(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这是融孚所自2014年12月19日成功入选上海高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以来,第4次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融孚所已指派汪显水律师、骆宏斌律师、金鹏律师和李世娜律师组成专业承办律师团队,具体承办该破产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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